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太极拳专项委员会关于开展创建“全国老年太极拳之乡”活动文件的解读
2019-04-11 07:39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
为了进一步推动太极拳运动的深入普及和提高,充分发挥太极拳运动在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和健康中国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发展老年太极拳事业,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下发了体老字﹝2019﹞13号文件,决定开展创建“全国老年太极拳之乡”活动。
文件发布后,受到全国各地的广泛关注和热烈响应,一个多月来,先后有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河北、浙江、广西、广东、福建、四川、青岛、深圳等十几个省、市、县的负责同志,近百次通过电话、微信和亲自上门等途径向中国老年体协太极拳专委会办公室进行文件条文的咨询和了解相关情况,表达出对创建全国老年太极拳之乡活动的热烈拥护并积极参与。专委会办公室对所咨询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现解读如下:
一、创建“全国老年太极拳之乡”活动是以县(市、区)为单位申报吗?
答:是的。体老字﹝2019﹞13号文件中明确了“全国老年太极拳之乡”,是以县(市、区)为单位申报,创建工作由中国老年人体协太极拳专委会组织实施,中国老年人体协批准。
二、创建“全国老年太极拳之乡”活动的“创建条件”有哪些?
答:主要有六个方面的内容。包括“组织保障”、“工作基础”、“场地、经费投入”、“教育培训”、“展示交流”、“重视宣传”。
三、请解释一下“工作基础”中“全县(市、区)常年要保持50支以上在县(市、区)老年人体协注册登记的老年人太极拳队”好吗?
答:“工作基础”中“全县(市、区)常年要保持50支以上在县(市、区)老年人体协注册登记的老年人太极拳队”中的每支太极拳队,指的是经常在一起锻炼、训练、组队和参加各级别老年太极拳交流展示比赛活动的队伍,每支队伍人数原则上是能参加当地组织的太极拳交流展示比赛活动中“集体项目”规定的最少限额的人数,除领队和教练员外,队员不能重复组队,而且每支队伍必须在县(市、区)老年人体协注册登记。
四、请介绍一下“场地、经费投入”投入中“有50处以上相对固定的太极拳健身活动场所”好吗?
答:“相对固定的太极拳健身活动场所”,指的是在全县(市、区)范围内正在使用或可提供给老年人太极拳队进行太极拳训练、展示、交流、比赛的室内外运动场馆、广场、游园、绿地中一块相对独立的场地,比如一个人民公园可以有几处场地:人民公园动物园后1号场地、人民公园吊桥西2号场地;一个体育中心可以有健身馆太极拳场、体育馆二楼拳操舞训练房等。
五、请解释一下“展示交流”中,“全县(市、区)每年要举办3次以上、每次不少于10支队伍的老年人太极拳展示比赛、交流活动;承办过1次全国或2次省级或3次市级以上老年人太极拳展示比赛、交流活动”的条文。
答:关于“全县(市、区)每年要举办3次以上、每次不少于10支队伍的老年人太极拳展示比赛、交流活动;承办过1次全国或2次省级或3次市级以上老年人太极拳展示比赛、交流活动”,指的是2019年或达到每年全县举办3次活动的条件;近三年来(2016年以来)或达到承办1次国家级活动的条件,或达到承办2次省级活动的条件,或达到承办3次地市级的活动的条件中的一项即为创建条件合格。
六、请介绍一下2019年申报“全国老年太极拳之乡”的申报截止时间。
答:2019年是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和太极拳专项委员会第一次创新开展创建“全国太极拳之乡活动”,原计划今年7月上旬给予授牌表彰,后经专委会缜密研究并综合考虑各方反馈意见,将原计划申报截止时间从6月30日顺延到8月31日,将授牌表彰时间相应顺延到10月份。
七、2019年申报“全国老年太极拳之乡”的申报材料内容有哪些?
答:申报材料内容包括:1.申报表;2.文字说明;3.开展创建活动中要求的数据情况;4.媒体报道情况(原件或复印件),5.相关活动照片和音像资料等。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用U盘储存)一式两份报送。
八、2019年开展创建“全国老年太极拳之乡”的申报表彰程序有哪些?
答:2019年申报“全国老年太极拳之乡”的,由县(市、区)老年人体协提出申请,经所属地级市老年人体协推荐,省(自治区、直辖市)级老年人体协签署意见后,将相关申报材料报中国老年人体协太极拳专委会,经评审合格报中国老年人体协审批后,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老年人体协官网向社会公示10日,对创建条件合格的单位正式行文公布授予“全国老年太极拳之乡”称号,通过适当形式颁发证书、牌匾及表彰。
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太极拳专项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4月10日
(责任编辑:徐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