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关于选聘2025年全国老年人健身气功交流活动仲裁和裁判委员会人员的通知
2025-06-03 16:51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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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老字〔2025〕65号
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工作安排,2025年全国老年人健身气功交流活动定于6月23日至6月27日在辽宁省抚顺市举办。为保证活动的顺利举办,拟选聘以下人员担任活动的仲裁和裁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主 任:杨柏龙(北体)
委 员:刘俊荣(天津) 于 海(辽宁)
二、裁判委员会
总裁判长:王美娟(山东,国家级,女)
副总裁判长:王 东(辽宁,国家级)
裁判长:汤铁军(北京,国家级)
裁判员:
李俊杰(天津,国家级) 孙佐枫(河北,国家级)
苏萍(内蒙古,国家级,女)何恩慧(内蒙古,一级,女)
蒲玉宾(沈 体,国家级) 李 颖(辽 宁,一级,女)
那洪超(辽 宁,一级) 程 娜(吉 林,国家级,女)
杨慧馨(黑龙江,国家级,女) 朱宪俊(黑龙江,国家级,女)解丽杰(黑龙江,一级,女) 赵 玲(河 南,国家级,女)
三、报到与离会
(一)请以上选聘人员于6月22日14:00前报到,6月27日早餐后离会。
(二)报到地点:抚顺市中伟国际假日酒店。
(三)请选聘人员将抵离信息表(附件1)于6月16日前发送邮箱:237911259@qq.com。
联系人:王永林(15641310888)
四、其他事项
(一)裁判员报到时需向组委会提供裁判等级证书、自愿参加责任书(附件2),无上述材料者不允许参加本次比赛的执裁工作,相关费用自理。
(二)选聘人员比赛期间的保险由承办单位负责购买,请将购买保险信息表(附件3)及时报大会组委会。
(三)选聘人员赴赛区工作往返可乘火车硬卧或高铁二等座,乘坐飞机者按火车标准报销。活动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承办单位负责。
附件:1.抵离信息表
2.自愿参加责任书
3.购买保险信息表
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
2025年6月3日
(责任编辑:潘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