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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2018年全国老年人网球交流活动规程的通知

2018-03-20 09:20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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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老字[2018]16号

  中国老年人体协印发2018年全国老年人网球交流活动规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年人体协,各行业老年人体协,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全民健身条例》和《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发挥体育在丰富老年人体育健身生活、构建和谐社会、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由中国老年人体协主办的2018年全国老年人网球交流活动将于2018年5月16日至20日在湖北省京山县文峰网球公园举行。

  现将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队参加。

  中国老年人体协

  2018年3月15日


  2018年全国老年人网球交流活动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

  二、承办单位

  湖北省体育局

  湖北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三、协办单位

  中国网球协会、湖北省京山县体育总会

  四、交流活动时间及地点

  2018年5月16日至20日在湖北省京山县文峰网球公园举行。

  五、项目设置

  (一)设甲、乙两个年龄组,每个年龄组设男双、女双、混双三个单项。

  甲组年龄:

  男65-72岁(1946年至1953年)

  女63-70岁(1948年至1955年)

  乙组年龄:

  男60-64岁(1954年至1958年)

  女55-62岁(1956年至1963年)

  (二)设团体奖

  甲、乙组团体名次由各组别单项比赛的成绩计算积分排名。

  六、参加办法

  (一)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年人体协及行业老年人协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以市、县、区等老年人体协、网球协会、网球俱乐部为单位组队参加;

  (三)老年网球运动爱好者可自愿组队报名参加。

  (四)每单位每个年龄组限报1队。领队1人、教练员2人、队员12人。符合队员资格的教练可兼队员,队员不得兼项。

  (七) 甲、乙组可各报男女1名替补队员。如有运动员因故临时不能参加,其参加项目第一轮开赛前,可更换替补队员。交流一旦开始,不得替换。

  (五)参加交流活动人员须是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出据身体健康证明。大会统一在交流活动场地和驻地配备医生。

  七、交流办法

  (一)采用中国网球协会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二)每项限报1对,甲组年龄可报乙组交流,乙组年龄不得报甲组交流。

  (三)采用6局决胜和平局决胜制(抢7)。

  (四)交流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根据报名情况决定分组),第二阶段采用“淘汰+附加”或“交叉淘汰+附加”。如3人(对)或3人(对)以上的成绩相同,则按获胜次数相同者之间的净胜局、分多少决定。如仍相同,则采用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五)本次交流活动不设种子,在联席会上公布抽签分组结果。

  (六)分组抽签:

  抽签由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中国网球协会指派裁判长及副裁判长提前负责进行。

  (七)团体奖计分办法:每实际参加1项计1分,甲、乙组各单项前8名按9、7、6、5、4、3、2、1计算积分,积分汇总计算团体总分。

  (八)交流活动使用施莱辛格(Slazenger)牌网球。

  (九)各代表队服装样式、颜色须整齐一致。

  八、奖励办法

  甲、乙组团体奖分别录取优胜奖及优秀奖(比例为60%优胜奖,40%优秀奖),分别颁发牌匾,参加人员均颁发参赛证书。

  九、报名办法

  (一)第一次报名:各单位须于2018年4月10日前,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将《2018年全国老年人网球交流活动第一次报名表》(附件1)报中国网球协会北京中网泰尼斯体育发展中心和湖北省京山县老年人体育协会。

  (二)第二次报名:各单位须于2018年5月1日前将电脑打印并加盖公章的《2018年全国老年人网球交流活动第二次报名表》(附件2)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报中国网球协会北京中网泰尼斯体育发展中心和湖北省京山县老年人体育协会。

  中国网球协会:北京中网泰尼斯体育发展中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林荣海

  电 话:400-898-1081

  传 真:010-67103773转803

  电子邮箱:imcta@tennis.org.cn

  湖北省京山县老年人体育协会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华辉

  电 话:18608697511

  传 真:0724—7236233

  电子邮箱:704911383@qq.com

  地 址:湖北省京山县新市镇城中路343号

  邮 编:431800

  (三)第一次未报名的单位,不再接受第二次报名。

  (四)第二次报名后不允许更换队员,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的,须在报到时由组队单位向网球交流活动组委会提交正式书面申请(盖章原件),经研究同意后方可更换。

  (五)参加交流活动以本人自愿、亲属支持为原则,各单位第二次报名时,须将队员和直系亲属签名的《2018年全国老年人网球交流活动自愿参加责任书》(附件3)、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2张2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及电子版(电子邮件发送),于2018年4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寄到湖北省京山县老年人体育协会。

  十、经费及保险

  (一)各队差旅费自理。

  (二)食宿标准及要求

  1. 交流期间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5月16全天报到,5月20日早餐后离会),每人每天食宿费240元,4天共计960元(安排双人标准间),于报到时统一交纳,提前离会费用不退。

  2.大会按双人/标准间安排住宿,若有队伍出现男、女单数由大会统一调剂安排。要求住单间每人加收500元。

  3.提前到达、延后离会及超编人员请提前与承办单位联系安排,费用自理。

  (三)参加交流活动的人员均应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突发急性病身故保险及附加意外医疗保险。可自行在当地购买上述保险,也可选择北京中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提供的保险服务。

 

  十一、报到和离会

  (一)各代表队请于2018年5月16日9:00后报到,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二)报到时须向大会组委会提供身份证原件、健康证明、自愿参加责任书、保单原件或证明进行审核,未能提供上述材料者,不允许参加本次交流活动。如在交流活动期间出现意外情况,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2018年5月20日早餐后离会。

  十二、裁判委员会

  本次交流活动设裁判委员会,骨干裁判由主办单位选派,其它裁判由承办单位选聘。

  十三、仲裁委员会

  按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五、本规程由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中国网球协会负责解释。

  附件:2018年全国老年人网球交流活动第一次报名表、2018年全国老年人网球交流活动第二次报名表、2018年全国老年人网球交流活动自愿参加责任书

(责任编辑:于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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