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调第三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网球交流活动技术人员的通知
2017-08-24 11:15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
体老字﹝2017﹞66号
中国老年人体协关于选调第三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网球交流活动技术人员的通知
湖南、云南老年人体协,北京中网泰尼斯体育发展中心,昆明海埂体育训练基地:
由国家体育总局、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主办的第三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网球交流活动将于2017年9月11日至16日在云南省昆明海埂体育训练基地举行。经研究,决定选调以下人员参加本次活动的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李文勇 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
肖 宁 中国网球协会
张继尧 云南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二、赛事监督
林荣海 中国网球协会
三、裁判委员会
裁 判 长:上官荣(湖南,国家级)
副裁判长:魏自雷(云南,国家级)
刘北刚(云南,国家级)
编 排 长:刘北刚(兼)
裁 判 员:陈明照、卢小龙、张 睿、唐宝忠、荊 腾、穆云升、韩 笑、张鸿英、何 宇、李 莉、朱 慧、和梓妍、王瑞凯、王瑞璇、杨广运、杨泽烁、矣孟娟、矣孟窈、李焕平、黄子芸、张裕佳、李智豪、颜传花、张伟凤
记 录 员:余建林
四、报到与离会
(一)赛事监督、裁判长、副裁判长请于2017年9月9日报到,报到地点:昆明海埂体育训练基地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电话:0871-64311091)。
(二)裁判员于9月10日报到,报到地点同上。
(三)赛事监督负责协调赛事安排等事宜;裁判长负责裁判员的培训及分工,并落实各项组织工作。
(四)上述人员请于9月16日离会。
五、中国老年人体协为选调的裁判长、副裁判长购买相关保险,请以上人员主动与中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联系,提供相关信息以办理保险事宜。其它裁判员保险由承办单位购买。
六、选调裁判报到时需向裁判委员会提供裁判等级证书、健康证明、自愿参加责任书、保单原件或证明,无上述材料者不允许参加本次交流活动的裁判工作,相关费用自理。
七、省外选调人员往返交通由大会承担,选调人员活动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大会负责。
八、服装:组委会统一配发长袖T恤、长裤,运动鞋自备。
九、请上述人员提前5天将抵达车次告知大会后勤接待组。
联系人:李 林 13987189908,王文俊 13888718860,电子邮箱:ynlntx@126.com。
附件:第三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网球交流活动自愿参加责任书
中国老年人体协
2017年8月21日
附件:第三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网球交流活动自愿参加责任书
我自愿参加第三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网球交流活动的裁判工作并签署本责任书。对以下内容,我已认真阅读、全面理解且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我愿意遵守本次活动的所有规则规定;如果本人在裁判工作过程中发现或注意到任何风险和潜在风险,本人将立刻终止工作或报告交流活动组委会。
二、我充分了解本次交流活动裁判工作期间的潜在危险,以及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受伤或事故,我会竭尽所能,以对自己安全负责的态度参加裁判工作。
三、我完全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确认自己的健康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包括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其他心脏病、冠状动脉病、严重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以及其它不适合运动的疾病),因此我郑重声明,可以正常参加本次交流活动的裁判工作。
四、我同意接受主办方在交流活动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人负担。
本人签名: 2017年 月 日
(责任编辑:于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