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申报老年体育健身器材的通知
2016-10-14 15:07体总网
体老字〔2016〕88号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广东、海南、西藏、青海、宁夏老年人体协: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和体育工作的讲话精神,深入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为推动落实健康中国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作贡献,国家体育总局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购置一批老年体育健身器材,用于扶持老年体育活动中心做示范、引导、试点,进一步加强老年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带动老年体育科学健身。经研究,拟捐赠老年体育健身器材给你单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每套器材清单:老年电动跑步机1台、划船器1台、联动式健身车1台、扩胸背部训练器1台、腿部外展内收训练器1台、坐姿平推/划船训练器1台、前踢/后压腿训练器1台、坐蹬训练器1台、腹背肌训练器1台、二三关肌训练器1台、坐姿推举下拉训练器1台、拉伸架1个、平衡训练器1台、健身小件组合1个共14件。
二、受捐赠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当地老年体育健身活动开展普及;
(二)老年体育活动中心有100平米以上面积的室内健身活动场地,具备体育器材安装场地条件;
(三)有条件保证老年体育健身器材使用的公益性及日常维护与管理;
(四)配备专人负责指导老年人进行科学体育健身活动;
(五)老年体育健身器材安装场所以及在其中开展健身活动与周边环境和谐。
三、请你单位积极协调省(区、市)体育局作好对本省(市、区)老年体育器材受捐赠单位的选址工作,并由受捐赠单位提出申请文件。
四、请你单位与省(区、市)体育局对受捐赠单位进行审核,并提出申请报国家体育总局群众体育司、中国老年人体协,确定受捐赠单位。由中国老年人体协协调老年体育健身器材生产企业,安排上门安装工作,受捐赠单位须在安装完成后签订受捐赠协议、填写安装表等。
五、其它要求:
(一)受捐赠单位应对受捐赠器材登记造册,妥善保管,自觉接受监督。国家体育总局、中国老年人体协有权对器材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二)受捐赠单位要安排专职健身指导员对场地、器材进行日常维护和健身指导,保障安全和正常使用。
(三)日常管理经费由受捐赠单位负责。器材安装后,在器材保修期内由厂家提供免费保修服务;过保修期后,日常维修保养经费由受捐赠单位自行解决。
六、申报程序:
(一)受捐赠单位提出申请经省(区、市)老年人体协、体育局审核后报中国老年人体协;
(二)受捐赠单位申报文件应包括:
1、申请报告(单位盖章,须详细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受赠地址等);
2、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产权证明;
3、日常管理单位证明;
4、规划和设计方案;
5、日常管理、维护等办法;
6、专职健身指导员的培训及管理办法;
7、室内健身活动场地平面示意图(场地应为现有场地,可以安排安装)。
(三)请你单位于2016年11月15日(截止日期)前将上述申报文件快递到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秘书处。
联 系 人:朱 琼、李文勇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216室
邮 编:100763
联系电话:010-87182163
传 真:010-67185540、67133577
电子信箱:zhongguoltx@163.com
(四)逾期不予受理。中国老年人体协将根据情况进行调剂。
附件:受捐赠单位及配置数量
中国老年人体协
2016年10月14日
附件:受捐赠单位及配置数量
一、北京市:2套
二、天津市:2套
三、河北省:2套
四、山西省:3套
五、辽宁省:2套
六、上海市:2套
七、江苏省:2套
八、浙江省:2套
九、安徽省:2套
十、福建省:3套
十一、江西省:3套
十二、山东省: 2套
十三、河南省:3套
十四、广东省:2套
十五、海南省:2套
十六、西藏自治区:3套
十七、青海省:2套
十八、宁夏自治区:3套
共计42套。
(责任编辑:于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