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年人体协关于选调第三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气排球交流活动裁判委员会人员的通知
2017-04-18 13:24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
体老字﹝2017﹞34号
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厦门、深圳、火车头老年人体协:
由国家体育总局、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主办的第三届全国老年人健身大会气排球交流活动将于2017年5月4日至12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举行,经研究,拟选调技术人员组成裁判委员会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裁判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裁 判 长:黎禾(浙江,国家级)
副裁判长:吴依雪(福建,国家级) 刘臣民(江苏,国家级)
尹睫(女,广西,国家级)
裁判员:唐文慧(女,北京,国家级) 赵红妹(女,上海,国家级)
王万辉(江西,国家级) 李建国(山东,国家级)
孙景春(河南,国家级) 魏丽珍(女,湖北,国家级)
徐玲枝(女,湖南,国家级) 杨 军(广东,国家级)
康有元(四川、国家级) 郑少华(厦门,国家级)
张兰香(女,深圳,国家级) 任 军(火车头,国家级)
广西裁判
女子组:游小龙(男,国家级) 王松英(女,国家级)
刘 敏(女,国家级) 王中毅(男,国家级)
男子组:吕 强(男,国家级) 龙少雯(女,国家级)
崔建丽(女,国家级) 何昌忠(男,国家级)
二、请以上人员5月3日报到,5月12日离会(详情请上中国老年人体协网站chinalntx.sport.org.cn/sjljh/qpq/查阅气排球交流活动补充通知)。
三、中国老年人体协为选调人员购买相关保险,请选调人员主动与中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联系(联系方式见单项规程),提供相关信息以办理保险事宜。
四、选调裁判报到时需向裁判委员会提供健康证明、自愿参加责任书、保单原件或证明,无上述材料者不允许参加本次交流活动的裁判工作,相关费用自理。
五、赴赛区工作可乘火车硬卧或高铁二等座,乘坐飞机按火车标准报销。
相关事宜请与南宁方面联系,联系人:尹睫,联系电话:13507713867,电子邮箱:215599131@qq.com。
附件:自愿参加责任书
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
2017年4月18日
抄送:南宁市体育局、老年人体育协会,兴宁区人民政府,南宁市老年人体育服务中心,南宁市工人文化宫,兴宁区文化新闻出版体育局,南宁市气排球协会
附件:第三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气排球交流活动自愿参加责任书
我自愿参加第三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气排球交流活动的裁判工作并签署本责任书。对以下内容,我已认真阅读、全面理解且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我愿意遵守本次活动的所有规则规定;如果本人在裁判工作过程中发现或注意到任何风险和潜在风险,本人将立刻终止工作或报告交流活动组委会。
二、我充分了解本次交流活动裁判工作期间的潜在危险,以及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受伤或事故,我会竭尽所能,以对自己安全负责的态度参加裁判工作。
三、我完全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确认自己的健康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包括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其他心脏病、冠状动脉病、严重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以及其它不适合运动的疾病),因此我郑重声明,可以正常参加本次交流活动的裁判工作。
四、我同意接受主办方在交流活动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人负担。
本人签名: 亲属签名:
2017年 月 日
(责任编辑:于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