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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6年全国老年人气排球晋升国家级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的通知

2016-03-23 09:47体总网

  体老字[2016]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年人体协,各行业老年人体协:

  为进一步推动气排球运动深入、规范、可持续发展,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与中国排球协会决定,2016年分别在南宁、西安两地举办全国老年人气排球晋升国家级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

  中国排球协会

  二、策划和实施单位

  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气排球专项委员会

  三、承办单位及协办单位

  (一)南区(南宁)培训班

  承办单位:广西区老年人体协、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政府、南宁体育局

  协办单位:南宁市兴宁区文化新闻出版体育局、南宁市社会体育发展中心、南宁市气排球协会、南宁市兴宁区老年人体育协会

  (二)北区(西安)培训班

  承办单位:陕西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四、时间和地点

  (一)2016年4月19日至23日在广西南宁市举办。

  (二)2016年5月23日至27日在陕西西安市举办。

  五、报名要求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各行业老年人体协可推荐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是批准两年以上的一级教练员、一级裁判员。参加培训班地点由各单位自行决定。

  (二)如有单位需代为培训气排球一级教练员、一级裁判员,可报具有二级教练员、二级裁判员资格的人员参加培训班、作为代培,考核成绩合格者,由派出单位批准为一级教练员、一级裁判员。报名时各单位必须注明。

  (三)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须交验教练员、裁判员等级证书。

  (四)参加人员须身体健康,年龄70周岁以下(1947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到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交流活动的人员均应购买意外伤害、突发急性病身故、附加意外医疗等保险,在报到时向组委会出示保单原件(或证明)。

  未能提供者,均不允许参加本次交流活动。如出现任何意外情况,主承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各队可自行在当地购买上述保险,也可选择北京中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提供的保险服务。

 

  六、培训内容:

  (一)中国气排球竞赛规则和裁判法(2013版)。

  (二)理论考试(闭卷,50分)。

  (三)技术考核(50分)。

  七、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行业老年人体协为单位填写报名表(加盖公章),其他报名概不受理。

  1.南宁培训班参加人员请于2016年4月10日前将报名表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报至中国老年人体协气排球专委会和南宁市气排球协会。

  2.西安培训班参加人员请于2016年5月10日前将报名表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报至中国老年人体协气排球专委会和陕西省老年人体协。

  中国老年人体协气排球专委会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陈鸿林 手机:13951703455

  电话/传真:025—86613098 

  南宁市气排球协会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姚敦毅 手 机:187-7899-5348

  电 话:0771-6719962 传 真:0771-2824680

  

  陕西省老年人体协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 刚 手 机:18509226917

  电 话:029—88850130 传 真:029—88850130

  

  (二) 报到地点和乘车路线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另发。

  八、经费

  (一)参加培训人员差旅费自理。

  (二)培训期间食宿费每人每天240元,共计960元;书籍材料费,每人100元。报到时一并缴清,提前离会不退。

  (三)提前报到、逾期离会人员费用自理。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2016年全国老年人气排球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日程安排\2016年全国老年人气排球教练员培训班报名表\2016年全国老年人气排球裁判员培训班报名表\2016年全国老年人气排球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自愿参加责任书

  中国老年人体协

  2016年3月15日

(责任编辑:于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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