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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命名江苏省海门市等20个单位为第二批“全国老年气排球之乡”的通知

2016-03-21 15:12体总网

  体老字〔2015〕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年人体协,各行业老年人体协:

  为推动气排球运动的进一步发展和提高,中国老年人体协于2014年9月10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创建第二批“全国老年气排球之乡”活动的通知》(体老字[2014]81号)。中国老年人体协气排球专项委员会对申报的20个县(区、市)进行了材料审核、实地察看、会议研究,提出了审批意见。经中国老年人体协主席会议研究,决定命名江苏省海门市等20个单位为第二批“全国老年气排球之乡”。

  希望获得第二批“全国老年气排球之乡”称号的单位再接再励,加大普及提高力度,积极开展气排球项目的交流及培训工作,为老年体育健身事业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 第二批“全国老年气排球之乡”名单

  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

  2015年9月24日

  附件:

  第二批“全国老年气排球之乡”名单

  江苏省:海门市、苏州市吴江区

  浙江省:天台县、台州市路桥区

  福建省:大田县

  河南省:偃师县

  湖北省:黄石市铁山区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合浦县、南宁市兴宁区

  重庆市:铜梁区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

  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勐腊县、文山市、广南县、富宁县

  大连市:中山区

  厦门市:集美区

(责任编辑:于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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