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年人体协关于开展创建第四批“全国健身球操之乡”活动的通知
2020-04-29 12:50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
体老字﹝2020﹞10号
点击查看:通知原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年人体协,各行业老年人体协,有关单位:
自2008年开展创建“全国健身球操之乡”活动以来,对于全国健身球操运动的普及和提高产生了积极而广泛的影响。为了进一步推动健身球操运动的普及,充分发挥健身球操运动在全民健身事业和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积极作用,拟在全国县(市、区)开展创建第四批“全国健身球操球之乡”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县(市、区)老年人体协将开展健身球操活动纳入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有专人负责;乡镇、街道、行政村有人兼管健身球操活动的开展和推广。
(二)全县(市、区)常年要保持12支以上健身球操队伍参加当地举办的比赛和交流活动;经常参加健身球操活动的老年人占本县(市、区)老年体育人口总数的3%以上(注:老年体育人口总数指:每周参加3次以上、每次30分钟以上、中等强度体育健身的老年人数),在本地区开展老年人群众性健身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积极组织和参加全国、省、市(地区)培训、比赛交流活动。县(市、区)建立健身球操骨干队伍(教练员、指导员、裁判员)人数占本县(市、区)老年体育人口总数的0.5%。
(四)每年对健身球操运动项目有固定的经费投入。县(市、区)老年人体协健身球操运动的开展工作处于本省(区、市)的领先地位,并受到过上级老年人体协的表彰。
(五)每年举办1次以上健身球操交流活动和2次以上健身球操骨干培训班,有相对固定的健身球操活动场所。承办过省级(市级)健身球操球培训班或交流活动。重视运用健身球操健身功效,在宣传普及推广中国老年人体协批准的健身球操科学健身套路工作中和主动开展疫情期间的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指导、组织老年人居家、分散、科学、安全健身,成绩突出。
二、申报审核办法
(一)凡申报“全国健身球操之乡”的单位,由县(市、区)老年人体协或直属单位提出申请,经地(市)老年人体协推荐,由省(区、市)老年人体协签署意见后,于2020年8月30日前送达中国老年人体协秘书处和中国老年人体协健身球操专项委员会。“全国健身球操之乡”评审工作由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主办,健身球操专项委员会组织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提名报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终审。逾期申报不予评审。
(二)申报材料内容包括:文字说明(申报条件中要求的数据,同时提供电子版本),开展活动的情况和媒体报道资料(复印件)、照片和光碟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联系方式:
1.中国老年人体协秘书处
联 系 人:黄腾达
电 话:(010) 87182450、87182417
电子邮箱:zhongguoltx@163.com
2.中国老年人体协健身球操专项委员会
联 系 人:王建敏
电 话:(0532)82661256
电子邮箱:qdlntx@163.com
邮 编:266071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西陵峡路21号(青岛市老年人体育活动中心)
三、表彰
被批为第四批“全国健身球操之乡”的单位,由中国老年人体协正式行文公布,中国老年人体协或健身球操专委会通过适当形式组织颁发证书、牌匾,进行表彰。
附件: “全国健身球操之乡”申报表
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
2020年4月29日
(责任编辑:邱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