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老年人健身广场舞(民族类)展示交流活动规程的通知
2025-07-21 16:15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
体老字〔2025〕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年人体协,各行业老年人体协,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全民健身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体育与文旅融合,全面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民委、教育部、国家卫健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发布的《关于体育促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指导意见》,满足广大老年群体健身需求,丰富老年人健身广场舞项目内容供给,传承民族优秀文化,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展示老年人精神风貌,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定于9月12日至16日在贵州省黔东南州雷山县举办2025年全国老年人健身广场舞(民族类)展示交流活动。
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积极报名参加。
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
2025年7月21日
2025年全国老年人健身广场舞(民族类)展示交流活动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
贵州省体育局
贵州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
二、策划单位
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广场舞专项委员会
三、承办单位
贵州省老年体育工作管理办公室
黔东南州文体广电旅游局
黔东南州老年人体育协会
雷山县人民政府
四、执行单位
雷山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雷山县老年体育协会
五、举办时间、地点
时 间:2025年9月12日至16日
地 点:贵州省黔东南州雷山县西江镇
六、项目设置
民族风格或者地域特色的广场舞自编套路。
七、参加办法
(一)各地各级老体协可选派队伍参加,参加老年人健身广场舞(民族类)套路征集的团队优先。
(二)本次活动原则上限报20个参赛队,额满截止。
(三)各代表队可报团部1人、领队1人、教练1-2人、队医1人、队员8至16人(符合参赛队员资格的教练可兼队员)。
(四)参加年龄:男队员年龄为59岁(1966年出生)至75岁(1950年出生),女队员年龄为54岁(1971年出生)至75岁(1950年出生)。
(五)参加人员以本人自愿、亲属支持为原则,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本人和亲属签字的《自愿参加责任书》,办理人身意外等保险。
(六)提供队伍简介、展示套路简介(字数均不超过200字)。
八、交流办法
(一)本次活动执行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审定的《老年人广场舞竞赛规则(试行)》2021版。
(二)各代表队需将自编套路音乐与《报名表》电子版等一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同时将自编套路音乐存储在U盘上携带至赛区备用,每个U盘只能存储一首音乐。如因代表队音乐制作问题导致音乐播放不清晰或意外中断、终止等,由代表队自行负责。
九、奖励办法
(一)参加队伍均可获得纪念牌匾、个人获得纪念奖牌。
(二)优秀作品将有机会入围中国老年协向全国推广的推荐套路。
十、报名
(一)请各单位于2025年8月25日前《报名表》(附件1)以Word文档形式同时将盖章扫描件、发送邮贵州省老年人体协,并请以电话方式进行确认报名成功。
报名邮箱:lntx8@126.com
(二)报名后不允许更换队员,如有特殊原因确需更换的,须在报到时由组队单位向大会编排组提交正式书面申请(盖章原件),经研究同意方可更换。
(三)报名联系方式
1.贵州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联 系 人:程铭超 彭 鑫 周芷伊 郭 涛
电 话:0851-86864550、86827996
2.雷山县老年人体育协会
联 系 人:石芳
电 话:18985808580
十一、经费
(一)参加人员往返交通、食宿自理。
(二)大会统一安排食宿(双人标间,如需单间请在抵离信息表上备注,并自付房间费差价120元/日)。活动期间食宿费每人每天240元,共计960元,报到时一并缴清。
(三)提前报到、推迟离会、超编人员费用自理。
十二、报到、离会
(一)各代表队请于9月12日17:00前到黔东南州雷山县西江苗界酒店报到, 19:30参加联席会;裁判员于9月12日到黔东南州雷山县西江苗界酒店报到。
联 系 人:盛经理(17385599930)
酒店电话:0855-5811111
(二)报到时须向大会承办方提供参加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健康证明、自愿参加责任书(附件2)、保单原件或证明进行审核,未能提供上述材料者,不允许参加本次交流活动。
(三)各代表队请于9月16日14:00前离会。
十三、交通方式
(一)承办单位在凯里黄平机场、凯里南高铁站、凯里火车站设接待站,请参加人员提前规划好行程安排,并预定好返程飞机(火车)票,于2025年8月25日前以Word文档形式将《抵离信息表》(附件3)并将盖章扫描件1份发送至雷山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雷山县老年体育协会)邮箱:455897916@qq.com。
(二)自驾导航: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雷山县西江镇西江苗界酒店。
十四、仲裁和裁判
本次比赛仲裁、裁判长和部分骨干裁判由主办单位选聘,辅助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聘。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报名表
2.自愿参加责任书
3.抵离信息表
4.保险服务方案
(责任编辑:潘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