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关于征求第五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总规程意见及征集赛事活动承办单位的函
2025-06-11 15:06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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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老字〔2025〕71号
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关于征求第五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总规程意见及征集赛事活动承办单位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体协,各行业老体协,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设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助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老年人体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国家体育总局批准,2026年将举办第五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目前,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老体协”)正按计划有序筹备各项工作,并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要求,积极探索创新办会模式与内容。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征求总规程意见
请各单位组织对《第五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总规程(征求意见稿)》(附件1)进行研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中国老体协。
二、征集赛事活动承办单位
请按照《第五届全国老健会项目基本情况》(附件2)和《承办条件》(附件3)要求,组织申报承办赛事活动,并于2025年7月2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承办意向书》(附件4)纸质版邮寄至中国老体协(扫描件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黄腾达
电 话:010-87182417
电子邮箱:zhongguoltx@163.com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体育馆路9号203室
附件:
3.承办条件
4.承办意向书
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
2025年6月11日
附件1:第五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总规程
一、大会宗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全民健身”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助力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激发老年群众参与体育运动的热情,推动实施新时代“银龄行动”,促进老有所为,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参与老年体育的良好氛围。
交流活动坚持“淡化竞技、淡化锦标”原则,突出“安全第一”和“重在参与、重在快乐、重在健康、重在交流”的宗旨。
二、主办单位(暂定)
国家体育总局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
三、承办单位(暂定)
赛事举办地人民政府
体育行政部门
老龄工作机构
老年人体育协会
四、协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相关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及有关单位
五、项目设置
(一)规定比赛展演项目(12项):柔力球、气排球、健身球操、持杖健走、太极拳、乒乓球、广场舞、门球、健身气功、网球、棋牌(围棋、象棋、桥牌)、健身秧歌。
(二)推荐表演项目(2项):桌上冰壶、匹克球。
(三)配套活动:为丰富老健会内涵,第五届老健会将结合赛事活动同步开展全国老年人体育工作成就展、科学健身指导、适老健身项目推广、《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试、志愿服务、弘扬中华体育精神等内容。
六、参加单位
(一)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业体协等;
(二)港澳台地区可组队参赛。
七、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6年4月—10月(避开夏季高温期和法定长假)
(二)地点:公开征集承办单位
(三)简化开、闭幕式,开幕式结合第一个项目开赛举办,闭幕式结合最后一个项目结束举办。
八、资格与审查
(一)参加人员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参加人员须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共同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并持县级及以上医疗部门开具的赛前3个月内体检健康证明。
3.年龄要求:男60—72周岁(含),个别项目最高不超过75周岁(含);女55—72周岁(含),个别项目最高不超过75周岁(含)。具体规定以各单项规程为准。
4.1名运动员只能代表1个单位(代表团/队)报名,不得跨代表团(队)、跨项目兼报。
5.参赛人员应代表本人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以居住证或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为依据)参加。
(二)资格审查
1.参加单位须依据本总规程及单项规程,对报名参赛人员资格进行严格自查。
2.各单项赛事组委会须按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3.违反总规程和单项规程的队伍,一经查实,取消其参加资格和已经取得的奖项。
九、竞赛办法
(一)执行大会组委会审定并公布的各项目单项规程。
(二)执行国家体育总局或相关全国性体育社会组织、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审定的最新的竞赛规则。
十、奖励办法
(一)设优胜、优秀奖。按各项目实际参赛队数、人数的40%、60%比例颁发奖牌或证书。可根据项目特点增设金、银、铜及最佳编排、最佳表现等奖项。
(二)参加人员均颁发参赛证书。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颁发给在赛事活动中贯彻大会宗旨、遵守赛会纪律、展示良好道德风尚的代表队。
十一、技术官员
(一)各项目技术官员(仲裁、裁判员等)由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负责选派。
(二)技术官员自正式报到至离会期间,组委会负担其差旅、食宿、市内交通、工作补贴等相关费用。
十二、宣传
(一)承办单位应做好相关宣传组织工作。
(二)各参加单位须准备代表团(队)简介(300字以内),以供宣传报道使用。
十三、代表团团旗
团旗由各代表团自备,颜色自定,规格为2.4米×1.6米。代表团团旗除本规程规定的代表团名称外,不得出现其它标志。
十四、赛风赛纪
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及第五届全国老健会关于赛风赛纪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十五、保险
(一)所有参加人员(含代表团官员)须在赛前购买覆盖参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
(二)参加人员在报到时须提交有效保险原件(或证明材料),未办理保险的人员,不得参赛。
(三)承办单位需购买赛事组织责任险。
十六、经费
(一)各代表队至活动举办地的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二)各代表队按各单项规程规定的标准交纳食宿费。
十七、其他
各代表队可接受企业赞助冠名,服装上可按规定设置广告标识。
十八、本总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具体工作授权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行使。
十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第五届全国老健会项目基本情况
附件3:承办条件
附件4:承办意向书
注:每个省(区、市)、计划单列市申办不超过2个项目。
(责任编辑:徐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