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老年人健身气功交流活动竞赛规程的通知
2024-08-06 15:50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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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老字〔2024〕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年人体协,行业老年人体育协会,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全民健身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健康中国和体育强国建设,满足老年人体育健身的多元需求,发挥全国老年人体育赛事的示范引领作用,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定于9月23日至27日在湖北省宜昌市举办2024年全国老年人健身气功交流活动。
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积极报名参加。
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
2024年8月6日
2024年全国老年人健身气功交流活动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
二、承办单位
湖北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宜昌市体育总会
宜昌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三、协办单位
宜昌市体育中心
四、执行单位
宜昌夕阳红国际旅行社
五、时间、地点
2024年9月23日至27日,湖北省宜昌市体育中心体育馆。
六、项目设置:集体和个人
(一)健身气功·易筋经
(二)健身气功·五禽戏
(三)健身气功·六字诀
(四)健身气功·八段锦
(五)健身气功·太极养生杖
(六)健身气功·导引养生功十二法
(七)健身气功·大舞
七、参加办法
(一)以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年人体协、行业老年人体协为单位组队参加,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也可组队参加。
(二)每单位限报领队1人、教练1-2人、队员不超过35人(男女不限),可以兼报个人项目。符合队员资格的领队和教练可兼队员。
(三)每队限报集体项目4项(每项8-12名队员上场);个人项目每队可报2项,每项可报2人(男、女不限),每人限报1项。
(四)参加人员年龄要求:男60至75岁(1949年至1964年出生),女50至75岁(1949年至1974年出生)。年龄以第二代身份证为准,报到时交组委会审核。
(五)参赛者应是本人自愿,家属支持,身体健康,没有不适合从事健身气功运动的疾病,没有传染性疾病以及可能影响到其他参赛者的疾病,否则后果自负。
(六)报名成功后即视为认可赛事规程,如有违规行为,赛事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七)参赛人员须本人和家属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持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体检健康证明,办理赛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突发性急病身故、附加意外医疗等保险。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健身气功管理中心2021年出版发行的《健身气功竞赛规则与裁判法》。
(二)集体项目比赛队形排列为两横排错位。
(三)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采用中国健身气功协会发行的七套功法缩短版无口令提示词的CD伴奏音乐。
(四)功法技术标准以中国健身气功协会编制的功法教材为准。
(五)要求各队服装样式、颜色整齐一致,服装要符合健身气功项目特点。
九、奖励办法
(一)设优胜奖和优秀奖,按参加队数、人数的40%和60%比例颁发牌匾。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报名、报到和离会
(一)报名:9月9日18:00前将加盖公章的《2024年全国老年人健身气功交流活动报名表》(附件1)、本人和直系亲属签名的《自愿参加责任书》(附件3)、第二代身份证、健康证明等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宜昌市老年人体协秘书处。
联 系 人:赵盛华(19907201033)
报名邮箱:277658485@qq.com
微信:zh19907201033
(二)报到:
1.各代表队请于9月23日12:00后报到。本次交流活动食宿根据报名人数,接待组将统筹安排在以下酒店:
金德瑞国际大酒店、长城假日酒店、民生酒店、东山大酒店、国贸大酒店(备用);
宾馆总联系人:张金春13972542246
车辆调度组联系人:王红军13986792762
后勤保障组联系人:林 征13986756880
2.报到当日在宜昌三峡国际机场、宜昌火车东站、宜昌市中心客运站设接站点。请需接站的代表队填写《抵离信息表》(附件2)于9月1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277658485@qq.com (宜昌市老年人体协秘书处邮箱)。
3.报到时须向组委会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自愿参赛责任书、保单原件进行审核,未能提供上述材料者,不允许参加本次赛事活动。
(三)离会:各代表队于9月27日早餐后离会,会务组14:00离会。
十一、经费
(一)各代表队差旅费自理。
(二)活动期间食宿和交通由组委会统一安排,费用于报到时收取,提前离会食宿费不退。
(三)食宿:双人标准间每人每天260元,4天共计1040元(含自助式三餐及活动日的赛场往返接送交通)。单人间每人每天390元,4天共计1560元。提前报到、推迟离会及超编人员请提前与组委会联系,食宿费每人每天按双人标间300元和单人间420元标准收取。报到时一次性交清。
十二、裁判和仲裁委员会
仲裁、裁判长、副裁判长、骨干裁判员由中国老年人体协选派。
十三、本规程由主办单位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 报名表
2.抵离信息表
3.自愿参加责任书
(责任编辑:潘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