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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老年人体协关于选聘第四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健身秧歌交流活动仲裁和裁判委员会人员的通知

2023-06-09 10:50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

  体老字〔2023〕57号

有关人员:

  由国家体育总局、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主办,山东省体育局、山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老年体育协会、枣庄市人民政府承办的第四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健身秧歌交流活动将于2023年7月4日—7日在山东省枣庄市举行。为保证活动顺利举办,经研究,拟选聘以下人员组成仲裁、裁判委员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人员名单

  (一)仲裁委员会

  仲裁主任:马鸿韬(女,北京)

  委 员:曾 玲(女,山东)

  佟 昕(女,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

  (二)裁判委员会

  裁 判 长:丛燕君(女,江苏)

  副裁判长:杨荷燕(女,河南) 路凤萍(女,广东)

  裁 判 员:赵丽娜(女,河北) 王秀芬(女,山西)

  孙 威(女,吉林) 叶亚丹(女,福建)

  周俞伶(女,江西) 王 阳(女,山东)

  张云海(山东) 李慧娟(女,湖北)

  李淑玲(女,湖南) 王春生(四川)

  二、报到与离会

  请仲裁主任、裁判长、副裁判长于7月3日12:00点前报到;裁判员于7月4日12:00点前报到;所有人员于7月7日早餐后离会。请于6月20日前将抵离信息表(附件2)报至枣庄市老年人体协,以便接站。

  报到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台儿庄区开元名庭酒店

  联 系 人:贺 虎

  联系电话:0632-8122686 13791418999

  电子邮箱:sdzzlntx@163.com

  三、经费

  选聘人员往返可乘高铁(动车)二等座或火车硬卧。(乘飞机者按火车标准报销)活动期间的食宿、当地交通费用由组委会承担(提前报到和延期离会费用自理)。

  四、其他事项

  (一)中国老年人体协为以上选聘人员购买相关保险,请选聘人员将身份信息报送至枣庄市老年人体协。

  (二)选聘人员报到时需向仲裁主任、裁判长提供裁判员等级证书、健康证明(需县级以上医院或专业体检机构提供的体检报告,应包括血压、心电图等)、自愿参加责任书(附件1),无上述材料者不允许参加本次活动的仲裁、裁判工作,相关费用自理。

  (三)选聘人员自备裁判服,女士白衬衣(短袖),黑色长裤,黑皮鞋;男士白色短袖领带,黑长裤,黑皮鞋黑色或深蓝色西服套装、白衬衣、黑软底鞋。

  (四)选聘人员若出发前体温超过37.3°或有明显发烧、流感等症状,请自觉终止行程并及时告知仲裁主任或裁判长。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第四届老健会健身秧歌交流活动自愿参加责任书

  2.第四届老健会健身秧歌交流活动抵离信息表

  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

 

(责任编辑:沈士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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