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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老年人体协关于选聘第四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钓鱼交流活动仲裁和裁判委员会人员的通知

2023-05-18 09:13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

  体老字〔2023〕52号

有关单位:

  由国家体育总局、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中国老年人体协主办的第四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钓鱼交流活动将于2023年5月28日至6月1日在山东省微山县举行。为保证活动的顺利举办,经研究,决定选聘以下人员担任活动的仲裁和裁判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仲裁委员会

  任建军(山东)

  赵相宏(济宁)

  杨友华(微山)

  二、裁判委员会

  总裁判长:郝卫东(天津)

  副总裁判长:李安平(徐州)

  成统裁判长:高 峰(合肥)

  分区裁判长:郭 邑(开封) 李占军(开封)

  范伟东(日照) 李 海(枣庄)

  徐俊杰(滕州) 刘宾波(菏泽)

  三、报到与离会

  请选调人员于5月27日到山东省微山县蓝海钧华大饭店报到,6月1日早餐后离会。

  地址:微山县薛微路与新104国道交汇处

  联系人:张咏梅(18562435622)

  四、其他事项

  (一)裁判员报到时需向组委会提供裁判等级证书、健康证明、自愿参加责任书,无上述材料者不允许参加本次活动的执裁工作,相关费用自理。

  (二)选聘人员赴赛区工作往返可乘火车硬卧或高铁二等座,乘坐飞机者按火车标准报销。活动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大会负责。

  (三)请选聘人员于5月22日前将抵离信息表报至组委会(联系人:张驰 15020756888)。

  附件:第四届老健会钓鱼交流活动自愿参加责任书

  中国老年人体协

  2023年5月17日

  
附件1

  第四届老健会钓鱼交流活动自愿参加责任书

  我自愿参加第四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钓鱼交流活动的仲裁、裁判工作并签署本责任书。对以下内容,我已认真阅读、全面理解且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我愿意遵守本次活动的所有规则规定;如果本人在相关工作过程中发现或注意到任何风险和潜在风险,本人将立刻终止工作或报告交流活动组委会。

  二、我充分了解本次交流活动相关工作期间的潜在危险,以及可能由此而导致的受伤或事故,我会竭尽所能,以对自己安全负责的态度参加裁判工作。

  三、我完全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确认自己的健康状况良好;没有任何身体不适或疾病(包括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脑血管疾病、心肌炎、其他心脏病、冠状动脉病、严重心律不齐、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以及其它不适合运动的疾病),因此我郑重声明,可以正常参加本次交流活动的裁判工作。

  四、我同意接受主办方在交流活动期间提供的现场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本人负担。

  本人签名:    亲属签名: 

  2023年 月 日

(责任编辑:刘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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