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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关于印发第四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掷球项目交流活动规程的通知

2023-04-14 12:34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

  体老字〔2023〕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老龄办、老年人体协,各行业体协(或老年人体协),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及体育工作重要论述,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服务老年人健身需求,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推动体育强国和健康中国建设,由国家体育总局、全国老龄办、中国老年人体协共同主办的第四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以下简称“第四届老健会”)掷球项目交流活动定于2023年7月25日至30日在海南省海口市举办。现将规程印发给你们,请积极组队参加。

  第四届老健会组委会

  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代章)

  2023年4月10日

  

第四届全国老年人体育健身大会掷球项目交流活动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

  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

  二、承办单位

  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

  海南省老龄办

  海南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三、协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掷球协会

  四、时间和地点

  2023年7月25日至7月30日,在海南省海口市举行。

  五、参加办法

  (一)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业体协为单位参加,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可组队参加。

  (二)各参加单位可报1支队伍,其中:

  1.领队1人,教练员2人。

  2.塑质地掷球参加人员男子、女子各4人;小金属地掷球、短道草地掷球参加人员各4人。(其中,各项目替补人员1人)。

  3.指弹球参加单位限报领队、教练各1人,男、女参加人员最少各2人,最多各4人。混合团体项目限4人参加。

  (三)报项要求

  1.各项目每单位限报1队(对、人)参加交流。

  2.塑质地掷球、小金属地掷球、指弹球、短道草地掷球相互之间均不可兼项。

  3.短道草地掷球混合双人项目、混合单人项目不可兼项。

  4.混合项目,场上每队至少有一名女性队员参加。

  (四)承办地海口市可单独派1支队伍参加。

  (五)年龄要求

  参加展示交流人员年龄为:男60至72周岁(1951年至1963年);女55至72周岁(1951年至1968年)。

  六、项目设置

  (一)塑质地掷球:男子、女子三人项目。

  (二)小金属地掷球:混合三人项目。

  (三)指弹球:混合团体、混合双人项目。

  (四)短道草地掷球:混合双人项目、混合单人项目。

  七、资格与审查

  (一)参加人员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

  3.参加人员代表本人户籍所在地参加此次活动。长期居住地人员以本人居住证或社保缴纳记录(满2年)为依据代表所在地参加。

  4.参加人员必须以同一身份报名,不得跨地区、跨项目、跨年龄组别参加活动。

  5.为增进内地与港澳台地区老年人健身交流,港澳台地区也可组队参加。

  (二)资格审查

  1.参加单位须依据总规程和单项规程规定对参加人员进行自查。

  2.各单项组委会须根据总规程和单项规程规定对参加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在资格审查或参加交流活动中违反总规程和单项规程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加资格及在该项目中已获奖项。

  八、交流办法

  (一)塑质地掷球三人项目:

  1.分组交流时,参加队伍按报名先后抽取序号,然后按序号抽签入组进位。

  2.分组及交流办法:

  如参加队伍少于3队,取消交流。

  如参加队伍少于8队,采取单循环进行交流。

  如参加队伍为8至11队,先分A、B两个小组采用单循环分别进行交流;然后,两个小组前2名的队采取A①:B②、B①:A②交叉淘汰的形式排出一、二、三名;两个小组排名3、4的队采取A③:B④、B③:A④交叉淘汰的形式排出五至八名。

  如参加队伍为12至20队,先分四个小组采用单循环分别进行交流;然后,四个小组排名第1的队抽签对阵各组排名第2的队再进行交流,胜者为E组,采取抽签进位交叉淘汰的形式排出一、二、三名,负者为F组,采取抽签进位交叉淘汰的形式排出五至八名。

  如参加队伍为21队及以上,根据情况分组,交流办法另定。

  交流一局决定胜负,每局9分,同时限8轮,暂停2次,观察1次。控球时间30秒。

  3.决定名次办法:

  在各单循环交流中,按积分排列名次(即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弃权的队或人每局得分为0分,其对手得该局的最高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如两队积分相等,两队间相互交流的胜者名次列前。

  如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相等各队间净胜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其中两队净胜分相等,则该两队间交流的胜者名次列前;如净胜分仍相等,则相等各队间总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其中两队总得分相等,则该两队间交流的胜者名次列前;如总得分仍相等,则进行滚击小球。

  按下列方法掷球九次以决胜负:各队选1人掷球,分三次掷完;抽签决定掷球顺序。小球的位置:第一次在E线中点,掷三个球;第二次在开球点,掷三个球;第三次在B线中点,掷三个球。如果再次平局,小球再放到开球点上,各掷一球,直至决出胜负。

  (二)小金属地掷球混合三人项目:

  1.分组交流时,参加队伍按报名先后抽取序号,然后按序号抽签入组进位。

  2.分组及交流办法:同塑质球。

  交流一局决定胜负,每局11分,限时50分钟。时间到如比分相等,增加交流决出胜负。

  3.决定名次办法:

  在各单循环交流中,按积分排列名次(即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者为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如两队积分相等,以两队之间的胜负关系决定名次,胜者名次列前。

  如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则积分相等各队间净胜分多者列前;如净胜分再相等以得分多者列前;如得分仍相等以失分少者列前;如失分还相等,以抛击小球的方法决定胜负。

  (三)指弹球:

  1.混合团体项目:

  (1)采用三盘两胜制(每盘限时45分钟)进行交流。出场顺序为单、双、单,参加交流人员不得少于3人,同一名参加人员不得参加两盘单人交流。

  (2)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单循环制进行交流。每场的胜方得2分,负方得1分,弃权得0分。如两队积分相等,以两队间的胜负关系决定小组名次,胜者列前。如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以净胜分多者小组名次列前。

  (3)第二阶段:根据分组情况,第一阶段各组优胜队采用交叉淘汰或同名次交流的办法排出最终名次,具体办法以技术会公布为准。

  2.混合双人项目:

  (1)根据报名情况,采用单淘汰的办法排出名次。

  (2)采用三局两胜制(限时50分钟)进行交流。

  (四)短道草地掷球:

  混合双人项目、混合单人项目:

  1.根据报名情况,采用单循环或分组循环加淘汰的办法排出名次。

  2.分组交流时,参加队伍按报名先后抽取序号,然后按序号抽签入组进位。

  3.循环交流中,胜一场得2分,平局各得1分,负一场得0分。积分高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同则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如净胜球亦相同则总胜球多者名次列前;如还相同,则看双方的胜负关系,胜者名次列前。

  4.交流采用8局制。

  5.每名参加人员第一场交流前可试草一个来回(每人二球); 目标球被打出界外此局无效(算局次)交流重新开始;混合单人项目参加人员掷最后一个球前可上前看球局,混合双人项目队长掷最后一球前可上前看球局。

  九、执行规则

  塑质地掷球、小金属地掷球、短道草地掷球、指弹球项目执行中国掷球协会最新审定的掷球各项目规则。具体条款及要求以技术会公布为准。

  十、服装要求

  各参加队伍统一着装参加活动,必须符合各项目规则的相关规定(塑质地掷球队的T恤必须有领有袖)。

  十一、仲裁与抗议

  如果对运动员成绩和判罚等方面有异议,请在交流结束后15分钟内以书面形式申请仲裁,并提交相关证据。

  十二、仲裁、裁判委员会

  本次交流活动设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委员会,仲裁委员和骨干裁判由主办单位选聘。

  十三、录取名次和奖励

  (一)设金、银、铜奖,颁发前三名(第三名并列),其余按40%、60%比例颁发优胜、优秀奖;

  (二)设最佳组合奖,最佳精神风貌奖各1名;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颁发给贯彻第四届老健会宗旨、遵守规定、在交流活动中展示出良好道德风尚的代表队;

  十四、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请参加队伍将报名表(加盖公章)扫描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及家属签字的自愿参加责任书扫描件、健康证明扫描件于7月10日前传真或电子邮件发同时发至以下地址:

  (1)中国掷球协会竞赛与裁判员专委会:

  联系人:崔敬(13606356002)

  电 邮:ygtwcj@163.com

  (2)组委会联络处:

  联系人:李演(13368998524)

  电 邮:38543456@qq.com

  2.一经报名,不得更改。逾期报名者以不参加论(以收到传真或邮件的日期为准)。为避免遗漏,请各单位在电子或书面报名的同时,以电话方式进行确认。

  (二)报到:

  1.各参加队伍于7月25日报到,26日场地练习、召开技术会议,27日开始交流,30日离会。报到时须向组委会提供身份证原件、健康证明、自愿参加责任书、保单原件或证明进行审核,未能提供上述材料者,不允许参加本次交流活动。

  2.承办单位将根据各队到达时间在海口市美兰机场及新海港码头进行接站。请各队于7月18日前将抵离信息表(附件2)报至组委会联络处,以便接站。

  联系人:李演(13368998524)

  电 邮:38543456@qq.com

  3.报名后未按时参加交流活动的队,按弃权论。

  4.报到地点:海口恭和苑健康疗养度假酒店。

  联系人:李演(13368998524)

  十五、器材和经费

  (一)器材:

  1.塑质地掷球、指弹球、小金属地掷球、短道草地掷球大会组委会统一提供符合相关掷球分项规则规定,并经中国掷球协会认证认可的场地器材(含场地、球桌、球)。

  2.小金属地掷球、短道草地掷球用球也可由各参加队伍自备,但需使用符合小金属地掷球及草地掷球规则,并经中国掷球协会认证认可的器材。

  3.其它器材由中国掷球协会审定。

  (二)经费:

  1.往返差旅费自理。

  2.活动期间食宿由大会统一安排,每人每天食宿费260元,4天共计1040元(安排双人标准间),于报到时统一交纳,提前离会费用不退。

  十六、会风会纪

  为体现新时代老年人精神风貌,各代表队要严格执行《第四届老健会会风会纪管理规定》,响应第四届老健会文明参加活动倡议书。

  十七、保险

  (一)参加人员(含代表团官员)须按照要求购买人身意外伤害、突发急性病身故、附加意外医疗等保险。可自行在当地购买上述保险,也可选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保险服务方案(附件4)。

  (二)参加人员在报到时应出示保险原件(或证明材料),未办理保险的人员,不得参加交流活动。

  十八、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1.第四届老健会掷球项目交流活动(塑质地掷球、小金属地掷球)报名表

  1-2.第四届老健会掷球项目交流活动(短道草地掷球)报名表

  1-3.第四届老健会掷球项目交流活动(指弹球)报名表

  2.第四届老健会掷球项目交流活动参加队伍抵离时间表

  3.第四届老健会掷球项目交流活动自愿参加责任书
 

附件下载

(责任编辑:沈士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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