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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调2015年全国老年人健步走交流活动仲裁委员会、裁判委员会人员的通知

2015-08-21 09:16体总网

  体老字〔2015〕63号

  吉林、黑龙江、四川、贵州、大连老体协,国家民委离退休干部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北京体育大学,北京鲁滨逊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2015年全国老年人健步走交流活动将于9月2日至8日在吉林省长白山举行。为保证活动的顺利举办,选调以下人员参加本次交流活动的仲裁及裁判工作:

  一、仲裁委员会

  盛志国(中国老体协副主席、中国老体协健步走推广委员会主任)

  王凤翔(吉林省老体协常务副主席)

  杨立强(中国老体协健步走推广委员会副主任、北京鲁滨逊户外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文勇(中国老体协副秘书长、中国老体协健步走推广委员会秘书长)

  王 林(中国老体协健步走推广委员会委员、北京体育大学教授)

  二、裁判委员会

  (一)总裁判长

  王 林(国家级,中国老体协健步走推广委员会委员、北京体育大学教授)

  (二)副总裁判长

  韩春荣(女,国家级,吉林省老体协副秘书长)

  姚新新(国家级,中国老体协健步走推广委员会副秘书长、北京鲁滨逊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黄 静(女,国家级,中国老体协健步走推广委员会副秘书长、国家民委离退休干部局处长)

  郭 扬(女,国家级,中国老体协健步走推广委员会委员、黑龙江老体协)

  (三)裁判长

  李军生(国家级,北京鲁滨逊户外用品有限公司)

  林永年(一级,大连市老体协)

  白雨玲(女,一级,北京鲁滨逊公司手杖操教练)

  吕证敏(女,一级,四川省老体协)

  陈 坚(女,一级,贵州省老体协)

  司玉海(一级,重庆持杖健步推广中心)

  孙志勇(一级,西安持杖健走推广中心)

  姜 飞(女,吉林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业务一部)

  马守贞(吉林省无线电定向运动协会)

  (四)辅助裁判员由吉林省选调。

  三、报到及离会

  (一) 总裁判长、副总裁判长应于活动前2天(8月31日)抵达赛区报到,并提前培训辅助裁判员、落实各项工作。

  (二) 裁判长应于活动前1天(9月1日)报到,到达后立即开展培训和实习工作。

  (三) 选调人员应于9月8日上午12:00前离会。

  (四)联系人:房德君,联系电话:13894356128。

  四、其它

  (一)选调人员往返差旅费(火车硬卧、动车二等座标准)及活动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大会负责。

  (二)提前报到、延期离会费用自理。

  (三)裁判服由大会统一准备。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中国老年人体协

  2015年8月18日

  抄 送:长白山老年人体协

(责任编辑:于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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