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第14届全国老年人柔力球交流活动规程通知
2015-06-16 09:00体总网
[体老字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年人体协,各行业老年人体协,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和《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发挥体育在增进老年人身心健康、应对人口老龄化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国老年人体协今年的工作计划研究决定,第十四届全国老年人柔力球交流活动于2015年10月20至26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举行。
现将交流活动规程印发,请积极组队参加。
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
2015年6月16日
第十四届全国老年人柔力球交流活动规程
一、主办单位
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
二、承办单位
浙江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三、协办单位
浙江省杭州市老年人体育协会
四、指导单位
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柔力球专项委员会
五、赞助单位
卓越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六、举办时间和地点
2015年10月20日至26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举行。(20日报到,21日至25日交流,26日离会)。
七、项目设置
(一)套路项目
1、集体全能(规定加自选);
2、双人自选;
3、单人自选。
(二)竞技项目
1、团体赛(出场顺序为:男单、女单、混双、男双、女双);
2、技巧赛(男单、女单)。
(三)年龄分组
1、套路项目分老年甲组和老年乙组:
(1)老年甲组:年龄60岁至70岁(1945年至1955年),集体套路项目允许有两名老年乙组(50岁至59岁)的队员参加。
(2)老年乙组:年龄45岁至59岁(1956年至1970年)。
2、竞技项目分老年甲组和老年乙组:
(1)老年甲组:年龄60岁至70岁(1945年至1955年);
(2)老年乙组:年龄45岁至59岁(1956年至1970年)。
八、参加办法
(一)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各行业老年人体育协会,解放军老干部俱乐部为单位组队参加。
(二)诚邀2014年4月16日新创编柔力球规定套路、健身套路评定公布的9个选送单位组队参加,不占本省名额。
(三)每单位限报1支队伍(套路、竞技各1队),本届承办单位可报2支队伍。
(1)套路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队员12人(含双人自选2人和单人自选1人)、替补队员1人;
(2)竞技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队员8人(男4人,女4人),其中团体赛限报队员6人(男3人,女3人);技巧赛限报2人(男1人,女1人)。
(3)符合队员资格的教练和领队在规定名额内可兼队员,但必须在报名表注明。
(四)参加交流活动人员须经常参加体育活动,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
(五)以本人自愿、亲属同意为原则,参加人员须自行在本人所在地区办理活动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
九、交流办法
(一)执行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2015版《柔力球竞赛规则》。
(二)老年甲组集体全能套路:
1、在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推广的健身套路第4套《阳光路上》、第5套《中国梦》、第6套《行云流水》、第7套《孝心住我家》、第8套《雪域踢踏》、第9套《达阪城的姑娘》、第10套《火火的爱》、第11套《桃花红、杏花白》中任选一套(分值均为100分)
2、报集体自选套路一套。
(三)老年乙组集体全能套路:
1、在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推广的规定套路第3、4、5、6套、第7套《柔力球之歌》、第8套《走向复兴》、第9套《我们的信念》中任报一套(分值:第3套90分、第4、5、6套均为95分、第7、8、9套均为100分)。
2、报集体自选套路一套。
(四)集体规定套路上场人数为12人,集体自选套路上场人数为10至12人,每少1人扣0.5分,有1名男队员加0.5分,最高加至2分。
(五)套路项目每队限报一个组别(老年甲组或老年乙组), 老年甲组可以参加老年乙组交流,老年乙组不得参加老年甲组交流,但队员可按实际年龄分别参加不同组别的双人自选套路和单人自选套路。集体套路队员可以兼报双人或单人自选套路,双人和单人两项不得兼报。单人自选项目每队限报1人,双人自选项目每队限报2人。套路和竞技不得兼报 。
(六)规定套路音乐由大会统一播放。单人自选、双人自选、集体自选套路的音乐可自行选择(时间:单人自选套路:2分30秒—3分;双人自选套路:3分—3分30秒;集体自选套路4分—4分30秒)。
(七)竞技团体项目采用五盘三胜制,每盘三局二胜制,男单、女单选手不得参加混双。
(八)竞技技巧赛采用三局二胜制,参加竞技团体赛的队员不得兼报竞技技巧赛;不参加竞技团体赛的单位可单独报名参加竞技技巧赛。
(九)竞技项目如报名不足两支队伍,则取消该项目的交流。
十、器材与服装
(一)器材的使用按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2015版《柔力球竞赛规则》标准执行。交流活动用球(指定用球另行通知)由大会统一提供,交流活动用拍必须是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合作单位指定用拍(久久星、榕树、广友、丹柔、中柔),检录时球拍不符合规则标准不予上场。
(二)出场队员服装需整齐一致,不得佩戴影响比赛的饰物,不得穿高跟鞋。
十一、奖励办法
(一)交流活动按项目设优胜、优秀奖,获奖比例分别为参加队数、人数的60℅、40℅;
(二)交流活动设体育道德风尚奖,颁发给遵守交流活动规定、在交流活动中表现良好道德风尚的代表队。
十二、报名
第一次报名:各单位须于2015年8月18日前,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将《第十四届全国老年人柔力球交流活动第一次报名表》(附件1)报中国老年体协柔力球专项委员会和浙江省老年人体育协会。
第二次报名:各单位须于2015年9月18日前将:(1)电脑打印并加盖公章的《第十四届全国老年人柔力球交流活动第二次报名表》(附件2、3)、(2)本人和直系亲属签名的《自愿参赛责任书》原件(附件4)、(3)身份证复印件、(4)保险单复印件用快递寄到浙江省老年人体育协会。并将自选套路音乐(mp3格式)发送电子邮件至浙江省老年人体育协会,电子信箱:80548946@qq.com(注明代表队名称、组别、项目、曲目及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柔力球专项委员会联系方式:
联 系 人:万利珊
联系电话:0755—83022555、83829977、23971222
传 真:0755—82988588
电子信箱:2211681026@qq.com
邮 编: 518048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皇岗村文化广场1号2楼
浙江省老年人体育协会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咏芳
联系电话:13606808595
传 真:85059829
电子信箱:80548946@qq.com
邮 编:310004
地 址:杭州市体育场路212号
(三)第一次没有报名的单位,不再接受第二次报名。
(四)第二次报名后不允许更换队员,如有特殊原因确需更换的,须于赛前一周由组队单位向柔力球交流活动组委会提交正式书面请示(盖章原件),经研究同意方可更换。
十三、报到和离会
(一)各代表队请于2015年10月20日自行前往浙江省杭州市报到,报到地点另行通知。
(二)报到时须出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自愿参加责任书>>(格式附后) ,由组委会进行审核。未能提供上述材料的队伍、个人,不允许参加本次交流活动。
(三) 参加人员可在北京中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具体办法见附件5),也可自行在本人居住所在地办理。
(四)各代表队请于10月26日14:00点前离会。
十四、经费
(一)各队差旅费自理。
(二)交流活动期间食宿费:240元/人/天,合计每人1440元,按全队人数于报到时一次交清,提前离会,费用不退。大会统一安排标准双人间(如需单间请在报名表上备注,并自付房间差额)。经费不足部分和活动期间往返场馆交通由大会承担。
(三)提前报到或推迟离会人员费用自理。超编人员另行收费:280元/人/天,合计1680元/人。
十五、裁判员
正、副裁判长和骨干裁判员由主办单位选派,其余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根据需要选聘。
十六、仲裁委员会
依照国家体育总局《仲裁委员会条例》规定执行,仲裁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八、本规程由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负责解释。
(责任编辑:于红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