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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65岁以上老人有幸福

2022-08-29 10:03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福建省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指出,聚焦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实施方案》提出,65岁以上老人坐公交逛景点免费。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推动部门、行业企业、高校举办的老年大学面向社会开放办学,支持社区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学习点。

  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持续严厉打击针对老年人的电信诈骗、非法集资、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重点整治养老、保健、慈善等领域涉及的诈骗问题;打造老年宜居环境,打造一批无障碍设施示范样板,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数字鸿沟”问题;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社会环境,65岁及以上老年人,不分国籍、不分地域,在福建省一律享受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半价乘坐政府投资建设的国有景区内的观光车、缆车等代步工具,优先就诊、交费、取药,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公园、景点免收门票等优待政策。

  (文/莆田市秀屿区老年人体协:许德清)

(责任编辑: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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