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邻水县健身操协会狠抓疫情防控和健身安全
2020-04-03 09:59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
四川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二级应急响应调整为三级应急响应后,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和“突出做好无症状感染者防控”工作,切实做好会员户外健身锻炼的疫情防控和安全保护,邻水县老体协健身操分会根据《四川省体育活动和赛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结合健身操分会及各健身队的实际,2020年4月1日,印发《邻水县老体协健身操分会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健身锻炼安全的通知》(邻老体健发〔2020〕07号),并转发《邻水健身操》微信、QQ群,要求各健身队做到“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健身”,确保“防疫、健身”“两手硬”“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通知》要求各健身队认真学习落实《四川省体育活动和赛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以《方案》指导疫情防控和健身活动;在广场、公园、体育场等公共场所跳广场健身操舞时,参加人员必须戴口罩;在跳广场健身操舞前,要测试参加者的体温,参加者必须出示广安市疫情防控信息码,并做好登记。如果发现体温≥37.3'C或有咳嗽、乏力、呼吸道等症状,要及时报告邻水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电话3210579、13982635118),立即采取隔离观察;参加跳广场健身操舞的人员站队的距离前后左右1米,使“文明防疫‘一米线’,健身锻炼保安全”的规定落到实处;认真落实健身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队员自觉落实“健身安全责任自负承诺书”,切实有效地抓好健身全过程的各种安全。特别是对年龄70岁以上、身体有病、不适宜参加跳广场健身操舞的人员,各健身队要做好劝解工作,不能参加跳广场健身操舞等活动。各健身队或个人如果不重视安全工作,不落实安全责任,不抓好安全管理,一旦出了安全事故,要按职责追究责任;在跳广场健身操舞时,要做到文明、和谐、快乐健身,严格遵守广场、公园、体育场等公共场所各管理单位的各项规定,团结和睦健身,严禁噪音扰民,注意公共卫生,做合格的市民和健身操人;严格执行本《通知》的各项“要求”。如果达不到“要求”的,在“疫情尚未解除,防控不可松懈”的形势下,提倡居家健身锻炼,尽量个人独处锻炼,适当分散健身锻炼,不宜聚集健身锻炼。达到“要求”的自发聚集锻炼时,必须戴口罩、测体温、一米线、重安全、禁噪音,切实做好个人防护工作,确保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通知》发出后,健身操分会所属10支健身队的队长纷纷在微信、QQ群发言表示,已将《通知》转发到本队微信、QQ群,严格遵守规定,一定要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地采取适合自己的健身形式,开展好健身锻炼活动。 (文/四川省邻水县老体协 徐继成)
(责任编辑:徐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