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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赣榆开展“老年体育示范村”创建活动

2017-04-19 12:02华奥星空

  4月18日,连云港市赣榆区文化广电体育局、连云港市赣榆区体育总会、连云港市赣榆区老年人体育协会以赣榆区文化广电体育局赣文广体发〔2017〕18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老年体育示范村(社区)”活动的意见》。要求全区各镇根据赣文广体发〔2017〕18号文件精神,结合各镇实际,制定措施,认真落实,按照高标准高要求搞好创建工作。

  《意见》指出,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江苏省政府“苏政办发(2012)214号文件”和赣政办发〔2015〕33号文件精神,坚持“促进城市,发展农村,重在基层,面向全体”的老体工作方针,着力推进“以项目建设为中心”,抓群众身边的组织,建群众身边的场地,搞群众身边的活动,动员组织更多的老年人“选择一项活动、加入一个团队、享受一种快乐、收获一份健康”,推动老年人经常性体育健身活动广泛深入地开展,经研究决定,2017---2018年度在全区开展“老年体育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

  一、创建标准

  “老年体育示范村(社区)”的基本要求:村(社区)老年体协要做到“有组织、有场地、有经费、有骨干、有活动、有制度”。

  1、有组织,老年体协班子要健全得力;

  2、有场地,室内不低于50平方米,窒外有活动场地、有活动设施;

  3、有经费,村集体安排一点,社会资助一点;

  4、有骨干,积极参加上级培训,注意培养社会体育指导员;

  5、有活动,积极推广太极系列、健身气功、广场舞、健步走、健身秧歌、腰鼓、门球、乒乓球、象棋、钓鱼等老年人喜爱的活动,每年集中活动或交流不低于两次,参加上级组织的交流展示和比赛并获得奖项;

  6、有制度,确保各项活动的正常开展。

  二、申报办法

  1、凡申报“老年体育示范村(社区)”由村老年体协提出申请,经镇老年体协初审推荐,报区老年体协;

  2、申报材料内容包括:有材料、有照片(光盘),有文字说明(对照创建具体标准);

  3、由区老年体协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单位进行检查验收。

  三、命名表彰

  “老年体育示范村(社区)”命名活动每年一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成熟一个,命名一个,对获得赣榆区“老年体育示范村(社区)”的单位给予表彰、授牌。(赣榆区文广体局 仲伟永 于萍)

(责任编辑:于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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