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规则之我见
2016-11-10 11:24华奥星空
由中国排球协会审定的《气排球竞赛规则》于2013年出版发行后,在全国系列比赛中执行有序,改变了以前有规不依、各自一套的做法。但是,在执行的过程中,有些裁判员、运动员对学规则、懂规则、用规则等方面还存有一些不同认识,不同解释,因而在比赛中出现裁决不定的情况。近来,我在网聊中看、听到不少气排球爱好者对规则、裁判法执行时形形色色的看法,有时甚至相互“辩论”,各具一词。在这里借用《气排球运动》的平台就几个“辩论”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与气排球同仁切磋,恳望大家斧正。
一、竞赛规则与竞赛规程
竞赛规则全国只有一部,就是2013年11月由中国排球协会审定、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气排球竞赛规则》。它是气排球比赛的法律条文,全国一切重大比赛都应按此执行,谁(包括裁判长、仲裁)也不能随意更改。如需变动,必须由规则领导小组召集编写人员在多年执行情况的基础上进行修改。
竞赛规程是组织、实施某一次比赛的法规性文本,除写明竞赛目的、参赛办法、采用规则、奖励办法等主要内容外,可根据不同情况制订特定规则或办法,如老年组五人制比赛中,“在拦对方有弧度的进攻性击球时,手指手腕不允许有下压动作”。如此等的特定规则只能在该时段、该赛区采用,过时作废,不能依此推广到全国,更不能要求硬性仿照,否则的话被误导为“地方规则”,也容易造成执裁中的混乱。因此,在全国正规比赛中应慎用,它毕竟具有指导性的作用。
二、击发球与击探空球
规则规定:“接发球队队员不能对在本场区内高于球网上沿的对方发球完成进攻性击球。”“本场区”包括前、后场区。“球网上沿”指球的整体高于球网上沿。击球过网时,无论有、无弧度均判进攻性击球犯规。
击探空球,是指当对方将球传(垫)到本方场区上空时,本方队员在进攻线后跳起将球直接击入对方场区,也称为扣探空球。击球过网时无论有、无弧度均为好球。
三、明显弧度与向上弧度
规则14.2.1.2“队员可以在进攻线前(前场区)完成进攻性击球,但球的飞行轨迹必须高于击球点,有明显向上的弧度过网进入对方场区。”在执行过程中主要围绕对“明显”的理解,有人提出能否用“量”来表明。在比赛过程中气排球是一个较快速度飞行的活动体,因此很难把握住这个“量”,当然可以假设一个高度,但还需有人掌握,同样增加裁判员判断难度。这个“量”应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自己设计,并在一场比赛中自始至终掌握好这个尺度。至于对“向上”易理解,主要区分球“平弧”、“下弧”进入对方场区的飞行轨迹。
四、关于拦发球
拦网定义:“拦网是队员靠近球网在本场区高于球网处阻挡对方来球的行动。……但触球时必须有身体的一部分高于球网上沿。……”。手、头、背都是身体的一部分,在高于球网处触到球(包括网纲弹起的球)己起到了阻挡对方发球的作用,无论该球过网或不过网均判为“拦发球犯规”。在网纲下沿触到对方的发球为第一次击球。
五、关于拦对方进攻性击球
先看一下2005年7月印发的老规则关于拦网的定义:“拦网应是队员靠近球网,将手伸向高于球网处,在本场区上空被动阻挡对方进攻性击球的行动。……”;另一条:“拦网时拦网队员的手指自然随球过网是允许的,但手腕、前臂不得主动用力下压。”对比2013年出版的新规则中,“被动阻挡”和“手腕、前臂不得主动下压”的字句被删掉了。为什么如此修改?正是因为上述二点内容的尺度在比赛中不易掌握,也是大家提出的必须修改之处。可是,现在又出现了只能“平板”(被动)拦网,不能“压腕屈臂”(主动)拦网这个问题,把事情又复杂化了。按新规则要求应如此理解:凡是对方进攻性击球(包括前场区、后场区,有、无弧度)在本方场区均可拦网,没有动作、力量、角度、方向之限制。(变向拦网是可以的。)拦网时,如果没有将球击出,造成抛出(如严重的扒球、携带球)可按“持球”判定。如由拦网动作改为吊球、搓球,则被认为是第一次击球,过网时视其有无弧度。这样判定既符合规则的严肃性,又便于裁判员执法的操作性。
苏州大学 程战铭
(责任编辑:于红立)